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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友人棄屍 男子逃亡10年被逮

雲林檢警多次到濁水溪沿岸開挖尋找吳男的屍體,但均無所獲。圖中男子非周嫌。(記者黃淑莉翻攝)

雲林檢警多次到濁水溪沿岸開挖尋找吳男的屍體,但均無所獲。圖中男子非周嫌。(記者黃淑莉翻攝)

2016/04/22 19:56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54歲周姓男子涉嫌於10年前毆打吳姓友人致死後還棄屍濁水溪坡崁,周嫌逃亡10年後於今年1月落網,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周嫌依涉嫌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提起公訴。

今下午雲林地院裁定羈押

雲林地檢署指出,周嫌與吳男(42年次)等人95年5月間,一同在雲林縣林內鄉濁水溪內撿拾石頭,再出售給砂石場,他們將拾得的石頭放置於濁水溪堤防邊待售。

同年5月29日周嫌發現堆置的石頭全數不見,懷疑吳男私下轉賣給別人,憤而毆打吳男,又擔心讓吳男離開後會找人報仇,竟將流血嚴重的吳男放置在後車廂,隨後開車四處亂逛,隔天下午發現吳已死亡,又將吳的屍體載到濁水溪坡崁棄屍,之後四處逃亡。

檢警102年接獲線報展開調查,由於檢舉人陳述時間、地點、犯案過程及涉案人資料詳細,加上周嫌涉及假結婚案件,檢方發佈通緝,警方鎖定其通聯記錄,於今年1月將他逮捕到案。

周嫌到案坦承犯案,檢警根據其供詞多次到棄屍地點開挖尋找吳男的屍體,但均無所獲,懷疑吳的屍體可能已被岸邊之石塊磨損殆盡。

檢方表示,雖無法尋獲吳男的屍體,但吳的家人及友人都表示,自95年5月後都沒看過他,加上周嫌坦承犯案,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提起公訴,今天下午移審雲林地方法院,周嫌仍坦承不諱,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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