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男廟內貼「信耶穌得永生」 3天被逮
盧嫌在廟內張貼的「信耶穌得永生」字條。(圖由金門警方提供)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警局今天宣布偵破一起寺廟縱火案,盧嫌疑因多年前與該廟有嫌隙,憤而將廟內神桌、虎爺等物品燒毀,還貼上「信耶穌得永生、不要在迷信」字條,疑似故布疑陣誤導辦案方向,警方調查後,將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縣警局金城分局表示,該廟一日發現兩尊虎爺、兩支令旗、兩枚印章、神桌等物品遭焚毀,另貼有五張「信耶穌得永生、不要在迷信」字條。
警方據報組成專案小組,再根據嫌犯留下的「信耶穌得永生」字條,一度朝宗教狂熱分子方向偵辦,又擔心衍生擴大效應,通報轄內廟宇注意防範。
警方指出,經訪查、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盧姓男子涉案重大,持搜索票在其住處查獲作案用衣物,及用來遮擋車牌、企圖規避查緝的紅紙等證物。
盧嫌供稱,十餘年前因私人糾紛而與廟方有過節,才於一日上午六時許帶著金紙,在廟內香爐上點燃引發火勢,由於神桌墊有鋁版,以為火勢不會太大,目的只是要表達不滿,無意將廟宇燒毀。
警方表示,盧嫌在廟中張貼「信耶穌得永生、不要在迷信」字條,是要誤導警方偵辦方向,事後非常後悔,也願意賠償廟方損失。
金城分局長吳山連表示,放火燒毀廟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呼籲民眾個人恩怨應冷靜處裡並循正當途徑解決,避免一時衝動而後悔莫及。
吳山連提醒地區廟宇管理人員,近年廟宇金牌、香油錢竊盜案件時有所聞,本案廟宇遭縱火更是地區罕見,廟方應善盡保管人員責任,加裝錄影監視系統防範,以確保廟宇財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