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鍵盤情聖」誘騙少女拍祼照 PO網稱:任我羞辱

陳姓男子誘騙少女拍攝裸照傳送給他,滿足個人私慾。(記者林良昇翻攝)

陳姓男子誘騙少女拍攝裸照傳送給他,滿足個人私慾。(記者林良昇翻攝)

2016/03/07 12:0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某私立大學的陳姓男子,用假身分在LINE搭訕未成年少女,待取得少女信任後,誘騙少女全裸咬著寫有「性奴」等字的紙條拍祼照,陳男還把照片散布到網路論壇,少女家人得知後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法判陳男徒刑1年4月。

判決指出,台中警方日前接獲少女家人報案,指稱少女被不知名網友誘騙下,自拍下祼照給對方,卻被對方散布到網路論壇,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發現住在高市29歲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經台中警方南下高雄搜索後,在陳男電腦內查扣少女祼照等證物。

據了解,陳男個性內向、沒交過女友,但只要有鍵盤就能侃侃而談,被警方戲稱是「鍵盤情聖」,陳男和少女搭訕前會先搜尋對方的相關資料,得知近況和喜好,成為搭訕聊天的話題。

前年11月底,陳男透過LINE和少女玩起「國王遊戲」,互稱主人與寵物、國王與奴僕,但陳男都當國王,要求少女聽從他的命令,將自拍的裸露、猥褻照片私訊給他,還食髓知味,要求少女咬著寫著「婊子」、「性奴」等字眼的紙條拍裸照,並做出自慰動作,滿足其便變態幻想。

陳男收到少女給他的17張祼照後,竟把這些照片散布到網路論壇,還留言註記「台中某高中一年級的小母豬,為了變得更好色,不計代價的任我羞辱她」。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迄今尚未和被害少女達成和解,且少女目前還在接受心理諮商,因此依違反兒少法判他徒刑1年4月,全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