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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同虛設? 這條法上路一年沒開過半張罰單

適逢寒假與春節期間,父母應避免小孩過度使用3C產品。(資料照,記者蔡宗勳攝)

適逢寒假與春節期間,父母應避免小孩過度使用3C產品。(資料照,記者蔡宗勳攝)

2016/02/05 12: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5年1月23日所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將針對兒童在過度使用3C產品的情況下對監護人開罰,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但法案上路至今已過了1年,竟無任何開罰紀錄,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對此表示,「因為沒有父母會檢舉自己」。

根據「NOWnews」報導,張秀鴛談到,此法主在要求父母應對孩童負起監督責任,避免過度使用3C產品所導致的身心傷害。但張秀鴛坦言,照顧小孩對每個父母都是勞心勞力的一件事,更不用說還要自己舉發自己,直言「根本不可能」。

張秀鴛提到,雖然也可以透過他人檢舉開罰,但一來須由社會局介入調查,二來還得證明父母是「故意放任」,雖然立法的出發點良善,但實際執行難度過高。

但張秀鴛仍強調,適逢寒假與年節期間,父母應注意孩子上網與使用3C產品的時間,以免危害身心健康。衛福部也呼籲,如發現孩子在瀏覽涉及腥、煽、色和暴力犯罪等內容,或是遭網路霸凌時,可至「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進行申訴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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