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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在 Line上鹹濕回覆 挨女友父母控告和誘罪

24歲郭姓男子與小梅(化名)從小就是青梅竹馬,高中畢業後還與小梅同居,不料,郭在Line上回覆小梅:「只想一個人獨佔妳的呻吟」意外被小梅父母發現,郭因而挨告和誘罪。情境照,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4歲郭姓男子與小梅(化名)從小就是青梅竹馬,高中畢業後還與小梅同居,不料,郭在Line上回覆小梅:「只想一個人獨佔妳的呻吟」意外被小梅父母發現,郭因而挨告和誘罪。情境照,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6/03/06 16:2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4歲郭姓男子與小梅(化名)從小就是青梅竹馬,高中畢業後還與小梅同居,不料,郭在Line上回覆小梅:「只想一個人獨佔妳的呻吟」意外被小梅父母發現,郭因而挨告和誘罪。基隆地院認為,小梅離家期間,仍經常返家,小梅的父母仍能行使親權,判郭無罪。

判決指出,24歲郭姓男子與小他1歲的小梅國中就認識,2人高中求學期間,互有好感,小梅的父母得知後,曾阻止兩人交往,但兩人在高中畢業後,仍瞞著父母發展成為男女朋友。

判決說,小梅102年畢業那年,離家4月期間,被小梅母親發現,小梅在Line與郭親密對話。

郭問小梅:「晚上還有體力?」小梅回:「晚上高潮」;郭回:「希望老弟不在家」小梅回:「為何?」郭則回:「只想一個人獨佔妳的呻吟」。

小梅的父母在小梅返家後,意外發現女兒與郭的對話,氣到怒告郭和誘女兒,基隆地檢署調查後,將郭依和誘罪起訴。

法院認為,小梅高中畢業後不想再升學,不忍父母辛勤工作,學做蛋塔,分擔家計,當年小梅的年紀已19歲。

法院指出,小梅之所以離家與郭同住,除了與郭男女朋友間的情誼外,主要原因還是小梅欲獨立自主生活,郭並無任何引誘小梅的行為。

此外,法院調查多名證人證實,小梅與郭同居時,白天在蛋塔店上班,晚上才住進郭的住處,行動並未受郭限制,仍時常回家,且小梅父母仍能對小梅行使親權,並未因為小梅與郭同居而受到剝奪,因此判郭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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