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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想用WiFi 竟拿身體作交換...

少女想用WiFi竟拿身體作交換。示意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少女想用WiFi竟拿身體作交換。示意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2016/02/25 13: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就讀某高職建教合作班的15歲少女小君(化名),為了學美髮到台北租屋,沒錢申裝網路的她,拜託住她隔壁房,也在髮廊工作的林姓男同事分享WiFi,林男卻說:「跟我在一起才借妳!」已有男友的她,竟為了免費WiFi而與林男嘿咻,事後才反悔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雙方有性交易對價關係,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林男起訴。

檢方查出,去年小君為了到髮廊工作而到台北租屋,經濟狀況不好的她,沒錢申裝網路,只好拜託林姓室友分享WiFi給她用,但遭林男拒絕,她仍不死心,不斷對林男死纏爛打,林男即隨口回說:「跟我在一起才借妳!」

某日小君在客廳看電視時,又再次向林男借WiFi,林男疑似覬覦她的姿色,就提議「不然打一砲交換…」,並作勢觸碰她的胸部;當時小君下意識地拒絕,並說:「不要鬧了!」隨即獨自走回房間。

林男以為小君害羞才拒絕,便跟著她進入房間,未料,她竟為了使用WiFi,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背著男友與林男發生性關係,完事後林男則依約分享WiFi給她用,後來她向友人聊到此事,並傳到她男友的耳中,她才稱被林男性侵而提告。

林男應訊時承認與小君發生性關係,但稱是小君為了用WiFi,願意以上床的方式作為交換,且她在過程中也沒拒絕。檢方比對雙方說詞後,認為有性交易的對價關係,且少女未滿16歲,所以將林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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