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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孩好可愛」保全強抱嬰判拘

歐姓少婦抱著女嬰在婦產科候診。(資料照,記者曾健銘翻攝)

歐姓少婦抱著女嬰在婦產科候診。(資料照,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6/02/18 17:3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4歲丁姓單身男子,去年7月17日晚間前往新北市新莊區中港路一家婦產科徘徊,見候診的22歲歐姓少婦手上抱著可愛女嬰,趨近攀談:「你的小孩好可愛。」下一秒竟強行抱走長達1、2分鐘,歐女嚇傻,隨後藉機「要看診」才抱回,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丁男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丁男類似舉動已不是第1次,102年6月間,丁男騎車行經新莊區新豐街某社區門口,看到婆婆媽媽帶著小孩在社區門口聊天,他同樣走近,當著家屬面前突然抱起1名幼童,當場幼童家長制止「搶回」,事後也遭法辦。

檢警調查,去年7月17日,歐女帶著出生僅2個月的小女嬰及3歲大女兒,到新莊一家婦產科就診,稍後,丁男進入診所搭訕說:「你的小孩好可愛,可以借我抱一下嗎?」歐女僅微笑以對,不料,男子瞬間強行從歐女懷裡將女嬰拉抱到自己胸前。

歐女擔心孩子安危,不敢輕舉妄動,期間男子數度示意「小孩吐奶了」,要歐女至櫃台拿衛生紙,她深怕女兒被抱走,緊盯男子不敢離開,後因女嬰嚎啕大哭,歐女才以「要看診了」為由,將孩子抱回懷裡。

法官認為,丁男因102年間的妨害自由案件,被檢方緩起訴,竟又以類似手法,在未得歐女同意下,強行抱住小孩,妨害歐女照顧未成年子女權利,也造成歐女心理上不安,考量他認罪且自陳因精神壓力等因素而犯案,判拘15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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