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員警涉包庇民代助理收容逃逸外勞 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見圖)偵辦嘉義縣警局吳姓員警,涉嫌包庇民代助理收容逃逸外勞,同時接受餐宴招待並涉嫌索賄,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姓員警獲准。 (圖擷取自Google Map)
〔記者陳燦坤/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嘉義縣警局吳姓員警,涉嫌包庇民代助理收容逃逸外勞,同時接受餐宴招待並涉嫌索賄,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姓員警獲准。
雲林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偵辦2名王姓男子與張姓民代助理,涉嫌收容2名女逃逸外勞案件,經偵辦發現在吳姓員警在前年2月間擔任嘉義縣警局朴子分局外事員警,查獲王男2人曾雇用2名印尼籍逃逸女外勞,同時委託當時擔任民代的張姓男子在5、6月間,安排吳姓員警餐宴。
檢方調查發現餐會過後一個月,吳持客票一張,向王姓男子強借30萬元,吳姓員警事後也未將王男2人違法案件移送法辦,雲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