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股套利2.3億元 欣厚科技前總經理被訴
2016/01/21 19:3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上櫃公司F-欣厚(4924)涉於102至103年間,找炒手、金主聯手拉抬股價,營造交易活絡假象,再陸續出脫持股,套利2.3億元,坑殺散戶,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欣厚前負責人兼總經理黃建智、炒手廖容慧、炒股集團成員陳威橡及港資品悅酒店投資管理公司代表人林一青。
起訴指出,F-欣厚101年3月發行可轉換公司債2億元,設定於104年3月到期,轉換價固定為40.7元,但因公司經營不善,102年9月股價跌至17.9元,為應付到期的2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如投資人屆時要求贖回公司債,公司現金不足支應將倒閉,黃建智於是找來炒手廖容慧、曾姓金主(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中),利用人頭帳戶,炒高股價,103年1月將股價拉抬至37.1元。
103年1月,黃建智另遊說酒店投資管理公司代表人林一青及炒股集團成員陳威橡聯手炒股,欣厚承諾以每股26.33元讓林男入股公司一半股權,炒高股票的溢價也將退還給林男,103年12月將F-欣厚股價炒至高點51.8元,但欣厚在高點前就倒貨賣出,之後股票一路狂跌,就連炒股集團成員也被套牢。
檢方表示,黃建智、廖容慧、林一青、陳威橡透過人頭帳戶交互買賣,將欣厚股價自102年9月10日的18.1元,拉抬至103年12月31日的50.4元,漲幅高達178.45%,致使6成投資人將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後卻血本無歸。
庭訊時,黃建智坦承進行相對委託,廖容慧不認炒股,供稱是「投資」,但供詞未被採信,陳威橡、林一青坦承犯行,檢方因此將4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