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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女同事東西被偷 男子好心提醒她卻被當賊...

柯女任職的公司解散後,放在辦公室內的私人物品遭其他男同事拿走,後來目擊她東西被拿走的許姓男同事,好心提醒她「兇手」的身分,卻被她當成共犯。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柯女任職的公司解散後,放在辦公室內的私人物品遭其他男同事拿走,後來目擊她東西被拿走的許姓男同事,好心提醒她「兇手」的身分,卻被她當成共犯。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6/01/08 12:2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柯姓女子所任職的公司解散後,放在辦公室內的私人物品遭其他男同事拿走,後來目擊她東西被拿走的許姓男同事,好心提醒她「兇手」的身分,卻被她當成共犯,無端吃上侵占官司,檢方調查期間,柯女才改變心意,指沒打算告許男,台北地檢署認定許男是清白的,今將許男不起訴,至於涉侵占的男同事則被通緝中。

去年初,柯女任職的公司因經營不善解散,她放在辦公室的私人物品還來不及整理,就被另名男同事擅自拿走,過程全被許男目擊,後來許男好心將此事告訴她,但她卻不領情,認為許男與另名男同事是共犯,怒對許男提告。

柯女指控,公司解散後,她放在辦公室內的物品被其他同事拿走,後來許男告訴她,指她的東西是被另名男同事拿走,但她根本找不到那名男同事,質疑許男涉嫌與那名男同事勾串,合謀拿走她的東西。

許男到案後反駁,他目擊另名男同事拿走柯女的東西,基於同事情誼,才好心私下提醒她,沒想到卻被當成共犯,認為自己很無辜。

檢方多次傳喚許男所目擊的男同事,但他卻屢傳未到,只好對他發布通緝;至於被控是侵占共犯的許男,因柯女在偵查期間改變心意,稱沒打算告許男,檢方調查後也認定許男是無辜的,所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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