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土地糾紛罵「人不和狗說話」 男子判賠3萬

蔡男辯稱,當時他正在公司開會,吳卻突然闖入擾亂他談生意,他因一時氣憤,才會潑吳杯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蔡男辯稱,當時他正在公司開會,吳卻突然闖入擾亂他談生意,他因一時氣憤,才會潑吳杯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2/24 11:2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吳姓和蔡姓男子本是舊識,卻因承租土地便用範圍不明引發糾紛,兩人日前為此大吵時,蔡男潑杯水再罵「我們人不會和狗說話」,吳男認為受辱提告求償100萬,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蔡應賠吳3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2月間,吳、蔡兩人為了土地問題再起糾紛,吳指控蔡先潑他杯水,還罵他「X你娘,你這個不成材的小孩」、「我們人不會和狗講話」、「如果你是畜牲,我不歡迎你在這裡坐」等辱罵他的話,不但損及他的名譽和人格,更造成他精神莫大的痛苦,因此提告索賠1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則辯稱,當時他正在公司開會,吳卻突然闖入擾亂他談生意,他因一時氣憤,才會潑吳杯水,且「X你娘」是他的口頭禪,不是故意要侮辱吳,且就算他出口罵人的行為失當,也是出於正當防衛,並不是故意要損害吳的名聲。

法官認為,吳、蔡吵架時,蔡潑水導致吳身上衣服濕漉,外觀狼狽不堪,心理已有不適,蔡又罵吳「X你娘」、「畜牲」等話,客觀來看,已損及吳的名譽權,也無法認定蔡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但因吳請求金額過高,經衡量兩造財力和受損程度,判蔡應賠吳3萬。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