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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車違規釀連環撞 男被起訴

張男照騎車釀連環撞,被檢方起訴。車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張男照騎車釀連環撞,被檢方起訴。車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5/12/16 13:1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宋姓女子於今年4月某夜,騎車行經新北新店安康路,不料張姓騎士突違規停在車道準備左轉,後方車輛緊急剎車,宋女反應不及硬生撞上,造成前方車輛保險桿破裂、排氣管斷裂;宋女指控,她剎車後被後方計程車撞上,造成胸部挫傷、手肘擦傷,怒告鄭姓運將業務過失傷害、張男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無照騎車的張男起訴,至於鄭姓運將則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4月3日晚間22點30分,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一段302號前發生連環車禍;19歲張姓男子無照騎車,於此路段違規停在兩線道的左側車道待轉,後方車輛緊急剎車後,欲切至右側車道繞過,不料突聽見一陣尖銳的剎車聲,隨後聽聞「碰」的一聲巨響,駕駛下車查看,發現是後方一輛機車撞上車後的計程車,機車又再被更後方的計程車撞上。

年約20多歲的宋姓女騎士報案指控,當時她撞上前方的計程車後,雖然造成前方車輛的保險桿破裂、排氣管斷裂,但她卻直挺挺站著並未倒地,也未受傷,但後方的計程車卻未及時剎車,從後追撞她,她被撞後整個人彈飛出去,造成胸部挫傷、手肘擦傷,她因而怒告撞她的鄭姓運將業務過失傷害,同時也對違規待轉的張姓騎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傳喚張姓騎士出庭,他全程不否認違規左轉,也承認自己無照駕駛;檢察官再傳鄭姓運將應訊,他否認撞傷宋女,辯稱宋女撞上前方車輛後就已彈飛,他是撞到宋女的機車,因此宋女的傷並非是由他所造成;檢察官勘驗案發當時前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剎車聲與撞擊聲與鄭姓運將所述狀況吻合,且照常理判斷,宋女撞擊力道強猛,理因第一時間彈飛,檢察官因而採信鄭男說辭。

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張姓騎士確有違規,涉有過失傷害,將他起訴,至於鄭男則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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