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瞎眼睛詐保 判刑7個月
2015/11/20 20:3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經營綠化工程的包商林世山,疑因欠債數百萬元,狠心弄瞎眼睛詐保,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詐欺取財未遂,將他判處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為獲保險金理賠,以補他經濟困境,竟於平時往返自己台北住家,與母親宜蘭住處的106乙線道找到20.5K處有個護欄缺口墜車,再以不詳方式插入玻璃片自傷眼球,再偽作車禍意外事故,而以此詐術方式向新光、南山及台灣產物等3家保險公司提出保險金理賠的申請,而著手詐欺行為,後因保險公司發覺有異而未理賠,被告詐欺取財未遂犯行已堪認定。
判決書,國道綠美化包商清松綠化工程老闆林世山,疑因積欠小包商數百萬元,前年3月向南山、新光和台灣產顯,共投保5700萬元旅遊平安險,和團體意外險,但當月駕車時,在北宜公路坪林路段製造假車禍,連人帶車撞進一處茶園,眼鏡鏡片破裂插進左眼,導致左眼失明,事後向3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南山人壽調查發現,林男身上傷勢不重,案發前還數次將短期保險延長期限,懷疑內情不單純,因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