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真詐賠 小黃運將判緩刑
2015/10/01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林姓運將把計程車當做「碰碰車」開,趁前方車輛變換車道,從後方加速撞上去,索取賠償,犯案28件、獲利16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時,林道歉賠償獲得多數被害人諒解,且他罹患腎癌已移轉到肺部,法官昨判他1年半徒刑,緩刑3年並義務勞動180小時。可上訴。
判決認定,林男5年間製造28件假車禍,其中8件未遂,其餘被害人各被訛詐現金800元至1萬元,或委由保險公司理賠修車費。
審理時林男賠償和捐款給育幼院共17萬餘元,法官認定,林男積極賠償尋求和解,犯後態度良好,且身罹重症,予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