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檢謀害住持判賠150萬元
2015/08/25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為爭奪廟產,夥同殯葬業莊茂鴻等人策劃假車禍及槍擊案,欲置金山寺住持釋圓塵於死地,釋圓塵雖都幸運躲過死劫,卻受創不輕,法官日前依殺人未遂罪重判顏漢文等人15年不等徒刑,釋圓塵並向顏漢文等人提出上千萬元的民事求償金,法官裁定150萬元較合理。
顏漢文因投資失利積欠大筆債務,圖謀高雄金山寺利益,101年4月中旬,顏教唆小三張印華及手下陳穎甫利用釋圓塵(俗名洪宏安)到屏東慈恩寺的機會,由陳先以休旅車衝撞釋圓塵座車製造假車禍,逼釋圓塵下車後,再由張開車衝撞釋圓塵,所幸釋圓塵躲過一劫,卻造成他右大腿骨折住院救治。
製造假車禍殺人失敗後,同年9月中旬,顏、莊2人交付改造手槍及子彈給陳穎甫,利用釋圓塵到屏東準提寺主持法會時,衝入辦公室對著釋圓塵頭部開槍,釋圓塵以雙手護住頭部,子彈貫穿右手臂再擦傷腹部,雖倖免於難,卻導致右上肢尺神經損傷,陳穎甫則被制伏送警。
釋圓塵向顏、莊、陳等人求償一千多萬元醫療及精神撫慰金。
法官認為顏漢文等人涉案證據明確,衡量釋圓塵傷勢、醫療復健等支出及全案情狀後,裁定應賠償150萬3823元較為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