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說好要負責!小女友墮胎後他變臉不認帳...

    2015/11/11 12: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1歲楊姓男子與未滿14歲小女友偷嚐禁果,卻沒做好安全措施,意外搞大小女友的肚子,女方家長原不打算提告,只要求他負責,他卻假意敷衍,等少女墮胎後,竟撇清不認帳吃上性侵官司;台北地檢署審酌他有類似前科,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且少女指證歷歷,今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楊男與哥哥、弟弟及母親,平日以旅行車為家,去年4月至5月間,楊男兩度與小女友偷嚐禁果,依女方指述,雙方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的地點,就是在楊家的旅行車上。

    少女應訊時指出,去年5月底她因感染腸病毒住院,楊男曾到醫院探視,當晚2人在病床上發生第2次性關係;楊男應訊時則撇清關係,否認與小女友偷嚐禁果。

    因少女事後懷上楊男的孩子,雙方家長曾為此共商對策,決定不要這個孩子,楊母因此請女方家長先帶她去墮胎,事後再討論後續補償,未料,少女墮胎後,楊男竟撇清得一乾二淨,女方家長認為被耍,氣得提告性侵。

    檢方依少女懷孕8週的時間,推算她的排卵期,認定這名無緣來到世間的孩子,應是楊男與少女在醫院發生性關係時所懷上,考量楊男有類似性侵前案,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