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洗劫應召女 分別判刑10年半、9年半
嫌犯葉家銘犯案前購買美工刀、水果刀、童軍繩(見圖)、膠帶。(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葉家銘、葉軒廷兩兄弟共謀洗劫應召女,哥哥先帶一名應召女進廁所進行口交性交易後,弟弟竟持刀架在她脖子上,還拿出童軍繩綑綁,洗劫財物,另名應召女入屋後察覺有異,徒手抵抗手掌不慎遭水果刀劃傷。新北地院依攜帶兇器強盜等罪,判哥哥10年半徒刑、弟弟9年半,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年4月13日,葉姓兄弟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應召站,請對方於當日晚間10點半及11點分別派遣兩名應召女。事前,哥哥葉家銘先準備好童軍繩、膠帶、水果刀、美工刀等犯案物品。
晚間10點半,應召女小美依約前來,先進廁所進行口交性交易後,弟弟葉軒廷隨即持水果刀架在小美脖子上,拿出童軍繩綑綁其雙手、膠帶封嘴,強盜小美所有的BURBERRY皮包(內有1500元現金)、手機、信用卡、存摺等物。
不久,另名應召女小玉抵達,兩人隨即將小美藏在房間內,小玉進屋後,見髒亂不堪,察覺怪異,表示不想在此性交,準備離開時,哥哥見狀強奪小玉手機,丟進水桶內,弟弟持水果刀架住小玉,拉扯時不慎劃傷對方。不過,兩人仍不罷手,照舊拿童軍繩綁手、膠帶封嘴,但因小玉不斷哭喊,兩人才心軟打算載小玉前往就醫。
小玉趁葉姓兄弟備車時逃走,葉姓兄弟見狀開溜小美則自行掙脫報警。法院審理時,兩人認罪,合議庭斥責兩人所為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危害被害者人身安全,造成被害者心理上揮之不去負面陰影。
嫌犯葉家銘購買犯案的美工刀、童軍繩等工具。(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嫌犯葉家銘犯嫌犯葉家銘(見圖)案前購買美工刀、水果刀、童軍繩、膠帶。(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