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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飯吃偷3顆蘋果 警資助婦2000元生活費

    李婦偷水果店家報警抓人,所長簡志宏與鳳山警友會資助2000元生活費。(記者陳文嬋翻攝)

    李婦偷水果店家報警抓人,所長簡志宏與鳳山警友會資助2000元生活費。(記者陳文嬋翻攝)

    2015/11/03 15:3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1名李姓婦人因多日未食,今到鳳山區鳳北路1家水果商場,趁機偷竊3顆蘋果,店家發現報警抓人,警訊後將她依竊盜罪送辦。

    警方調查,李姓婦人(61歲)自前年喪偶後,2個兒子就外出工作不常回家,她平時跟朋友借住,透過資源回收的微薄收入,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

    警方指出,偶爾鄰居、朋友不忍心,會資助她麵線或泡麵,2年來同樣過著生活,今因忍不住肚子餓,到鳳北路1家水果商場,趁機偷竊3顆蘋果,店家發現報警抓人。

    警方將她帶所偵辦,李婦眼眶泛紅坦承犯行,她供稱因多日未進食,實在餓到受不了,身上僅存現金8元,因看到攤架上的蘋果又大又圓,一時忍耐不住,偷拿3顆蘋果,藏在袋子中,才會犯下錯誤。

    警方聽了十分同情,不但幫她買便當止飢,所長簡志宏也自掏腰包,與鳳山警友會一起致贈2000元紅包,給李婦當作生活費。

    警方雖對李婦遭遇深感同情,但竊盜屬於公訴罪,且已經民眾舉報,待李婦用完便當,仍將她依竊盜罪送辦,並將她的家庭狀況,通報社會局介入關懷。

    李婦向所長簡志宏致謝。(記者陳文嬋翻攝)

    李婦向所長簡志宏致謝。(記者陳文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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