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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代討206萬卻騙走736萬!冒牌檢官重判4年4月

男子仿稱士林地檢署退休檢察官進行詐騙,遭到重判5年。(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圖與本文無關

男子仿稱士林地檢署退休檢察官進行詐騙,遭到重判5年。(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圖與本文無關

2015/11/01 12:1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廖國勝謊稱自己是士林地檢署退休檢察官轉任的律師,騙許姓男子可代為追討206萬元債務,竟偽造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書,要求許男先繳執行費,前後共騙得736萬元,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偽造公文書等罪,重判4年4月確定。

判決指出,廖男在賓士車上裝有警鈴器,四處招搖撞騙,99年結識許男,故意讓許男以為他是士林地檢署退休檢察官,廖男得知許男有筆206萬元債務,藉口可代為追討,100年10月起,在高雄大寮區家中,利用繪圖軟體偽造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書,騙許男須先繳99萬元執行費,才能強制執行206萬元債務。

許男中計交給廖男99萬元現金後,廖男食髓知味,繼續偽造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書,再度詐騙472萬元和165萬元,許男分別交付現金和支票,後來廖男另案入監執行,許男遍尋他不著,多方打聽後才知受騙。

庭訊時,廖男辯稱許男因他賓士車上裝有警鈴器,才誤會他是檢察官,今年6月22日已民事和解,願賠許男1100萬元,希望從輕量刑;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許男前年2月報案後,廖男一直沒賠償許男,現在雖答應賠錢,但至今連第一筆200萬元償金都不拿出來,很難相信他短時間內能籌錢賠償,因此仍予重判,廖男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廖男另案入獄執行中。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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