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木雕陽具被丟棄提告 怨法官判太輕上訴遭駁回
2015/10/29 13:2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6旬陳男年前在基隆七堵石公潭風景區,對著遊客展示他所雕刻長約25公分、直徑約3公分的木雕陽具還問:「這根木雕漂不漂亮!」49歲李姓男子正好騎車經過接過木雕藝術品後,直接往溪邊丟。雙方發生衝突,陳男不甘創作被丟提告,法官原判處李男拘役10天,但陳男不滿提出上訴,再審法官認為原判決並非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上訴。
60歲的陳男認為作品遭到毀損消失,向李男要求66萬元賠償,但李男認為開價太高,無法與對方和解。一審法官認為,李男不應將陽具丟入溪中,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
陳男認為判決太輕,提出上訴,但法官認為,原本的判決並無不當,駁回陳男的上訴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