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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瘦落肉!淫魔富少李宗瑞又爆性侵 被押解出庭

性侵及偷拍的富少李宗瑞,目前服刑中,高院今提他出庭,整個人消瘦不少。(記者楊國文攝)

性侵及偷拍的富少李宗瑞,目前服刑中,高院今提他出庭,整個人消瘦不少。(記者楊國文攝)

2015/10/05 15:4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偷拍、性侵20名女子,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合併判刑30年,性侵部分最高法院審理中,妨害秘密部分判刑3年2月確定,全案爆發後,李的臉書女網友小玲(化名)指控李趁她神智不清之際,將她帶回住處性侵並偷拍性愛光碟,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李4年,高等法院今下午首度開庭,李被提訊時,對媒體提問均未回應。

今日庭訊,是李宗瑞被控妨害秘密部分被判刑確定後,首度出庭應訊,李整個人身形似乎瘦了一圈,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中。

此案是李宗瑞的女網友小玲指控,100年7、8月晚間,在北市信義區夜店交談飲酒後,她神智不清被帶回李的住處性侵和偷拍,翌日醒來全身赤裸,直覺有異,但因不確定發生何事,只好讓李送他回家,直到李涉偷拍的性愛光碟外流後,許多人關心問她,她才知道被性侵並偷拍,憤而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檢視6分多鐘偷拍光碟,認定小玲雖非全身完全癱軟,但全程雙眼緊閉,應處在神智不清且無法抗拒狀態,在李將她褪去衣服時,有多次叫喊「喔!不要!」、「不要!」,認為李涉性侵並偷拍犯行明確。

對此,李宗瑞律師鄒志鴻表示,勘驗光碟可以看到被害人與李宗瑞互動良好,甚至還摟抱李讓他蓋棉被,鄒認為不能單憑女子指控被迷姦就認定李宗瑞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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