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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神」崔苔菁難得再上版面 竟是為了...

    2015/09/22 21:04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前年買下復興南路一處房產與停車位,未料事後卻發現車位正由淡出演藝圈已久的藝人崔苔菁使用,楊認為崔違反占用,憤而提告求償,不過台北地院認為當初崔買房時,車位是由住戶各自選定,依分管契約其確實有權使用,今判楊女敗訴,可上訴。

    素有「一代妖姬」美名的藝人崔苔菁,當年以性感穿著、動感舞蹈風靡全台,堪稱是台灣第一代的性感女神,不過約從民國82年起就逐漸淡出演藝圈並虔心修佛,上回登上媒體版面恐怕已是100年間應邀擔任金鐘獎頒獎人。

    判決指出,楊女前年砸下7200萬元購買該處房屋及地下停車位,過戶完成才發現車位竟是在隔壁建物樓下,她詢問社區管委會後得知自家樓下的停車位正由崔苔菁使用,認為崔是違法占用,氣得提告要求崔給付每月9000元租金。

    不過台北地院依據當地住戶證詞,確認崔苔菁多年前購入該處房產時,地下停車場是相通狀態,且當時建商還與全體承購戶約定可自行選購車位,依契約而言崔確實有權使用該停車位,今判楊女敗訴、崔苔菁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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