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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E對話好鹹濕 上司當「小王」搞上人妻

    楊男和妻子結婚12年,但妻子卻在2年前和公司主管發生婚外情。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楊男和妻子結婚12年,但妻子卻在2年前和公司主管發生婚外情。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9/21 11:4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已婚的楊妻搞「辦公室戀情」被老公捉包,老公一氣之下提告求償200萬,楊妻和小王辯稱沒有發生性行為,但老公卻拿出老婆的LINE簡訊,內容為「下次用對待奴隸的方式對你」等曖昧訊息,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楊妻和小王已有相當男女之情,判兩人應賠老公12萬元。

    判決指出,楊男和妻子結婚12年,但妻子卻在2年前和公司主管發生婚外情,楊男發現後氣得向妻子和主管提告求償200萬,但楊妻卻辯稱,自己和小王僅是同事關係,主管也否認搞上有夫之婦,稱楊妻為了寫論文才和他有互動,兩人並無情愫。

    但楊男卻拿出老婆和主管的LINE訊息,有楊妻傳給主管的「下次用對待奴隸的方式對你」、「怕你看到我會受不了」、「今天沒有看到裸男…所以才這麼不舒服嗎?」、「就像你的身體我也花很多時間才摸出心得來」等內容,主管也回傳「我何嘗不知妳真的對我好」等曖昧對話。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妻和主管的LINE對話內容中,雖未提及該2人曾有性行為,但2人談話過程密集,除語多關懷外,亦常有互相調情的話語,甚至還有幫對方買菜作飯及約吃早餐等共同生活及日常照護之舉,從整體對話內容來看,2人間已有相當男女之情,其程度已屬男性配偶所無法容忍,侵害到楊男的身分法益,因此判楊妻和主管敗訴,應賠12萬給楊男,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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