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股價搶經營權敗北 炒手坐牢 泰谷前董座趙騰隆緩刑閃責
上櫃泰谷光電公司100年間出現新、舊公司派經營權之爭,舊公司打保衛戰,為了吸引境外策略投資人入場,稀釋對手股權,竟勾結炒手「炒低股價」跌幅36.81%,前董事長劉騰隆、特助事後與投資人和解,獲緩刑。炒手鍾瑋驛、黃川睿被判處3年餘徒刑。(圖擷取自公司官網)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上櫃泰谷光電公司100年間出現新、舊公司派經營權之爭,舊公司打保衛戰,為了吸引境外策略投資人入場,稀釋對手股權,竟勾結炒手「炒低股價」跌幅36.81%,前董事長劉騰隆、特助事後與投資人和解,獲緩刑。炒手鍾瑋驛、黃川睿被判處3年餘徒刑。
判決書指出,泰谷光電公司100年間出現新、舊公司派經營權之爭,新派的億光董事長葉寅夫已取得較多的股權,公告將在同年6月28日招開股東大會並改選董監事。
董事長劉騰隆、特助劉三寶為打保衛戰,勾結炒手鍾瑋驛、黃川睿,計畫發行ECB(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引進支持己方的策略投資人進場,就可以稀釋對手的股權,謀議已定,一方面向金管會申請發行ECB,一方面計謀拖延股東會召開,爭取時間,另外則是刻意拉低股價,吸引策略投資人進場購買泰谷之意願。
透過鍾、黃兩人及利用旗下福鴻、敬豐、鼎耕、晨富等公司持有之泰谷股票,刻意在同年4月13日到5月26日,以相對買賣方式炒作,刻意在尾盤以「跌停」掛單出售,把泰谷每股43.2元拉低到27.3元。
劉騰隆指示財務人員,匯了近7千萬元給鍾,用以承接、炒作,來拉低泰谷股價,顯然人為操作影響正常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事後劉騰龍、特助與投資人和解,判兩人1年8月,緩刑3年,並附帶捐款15萬至50萬元;炒手鍾瑋驛、黃川睿各判3年6月及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