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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聯手釣凱子 釣久了終於遇到鬼

2015/09/04 12:2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年紀逾半百蔡男在電話中與「楊女」無所不談,發現蔡男上鉤沉迷,再利用24歲曹姓傳播妹出面陪宿1次、陪吃飯1次,開口借錢4次拿走36萬元,蔡男發現自己像「冤大頭」報警抓人,曹女被依詐欺罪判8月徒刑,至於楊女則仍不知其真實姓名。

此案是兩女聯手釣凱子,一個隱身在後以三寸不爛之舌談情說愛、強調坎坷身世,再開口借錢,搭配年輕傳播妹肉體,勾引性好魚色之徒。

判決書指出,自稱「楊藝琪」女子在103年間,透過電話與蔡男(約55歲)談請說愛,說到自己坎坷身世,家人欠嬸嬸400萬元,約好每月至少還3萬,自己要考醫美證照需要8萬元、父親酗酒無業等,蔡男慢慢被她的悲慘故事吸引,同年9月首次開口借款5萬元,但她本人不想出面。

「楊女」同月找傳播妹曹女(24歲),要她假冒「楊女」與蔡會面,與蔡發生性關係並拿走5萬元,商議已定,兩人見面蔡男出借5萬元,就與曹女上床,「楊女」首次會面就以身相許,更加深信與他交往的誠心。

後來,「楊女」在電話中陸續以要還債開口借6萬;做生意缺資金借15萬均得逞,都是找曹女出面拿錢就走,雙方並沒有陪宿或陪吃飯等。

104年2月間「楊女」開口要借30萬元,蔡男反映兩人很久沒吃飯、嘿咻。「楊女」聯繫曹女赴約,兩人吃飯時蔡男只給10萬元,表示翌日再付,兩人赴汽車旅館,蔡男原想「嘿咻一下」,但曹女卻藉故溜走,沒有嘿咻讓蔡男很不甘心。

蔡男自覺自己當冤大頭,被喻為自己找了高級應召,花36萬只玩1次,翌日「楊女」又打電話來要錢,蔡男配合警察抓人,抓走曹女。

曹女到案後偵訊時,蔡男發現「楊女」另有其人,曹女只是被利用。本案審理中曹女翻供辯稱,她就是「楊女」,但法官認為很多跡象認為「楊女」另有其人,是曹女迴護共犯之詞,依詐欺罪判曹女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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