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3歲少女嘿咻 男賠36萬元獲緩刑
2015/08/24 21:5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43歲已婚曾男,去年6月透過交友軟體「Bee Talk」認識13歲少女,2人互有好感,去年7月,曾男趁少女工作北上機會,至少女投宿旅館,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審酌事後與少女母親達成調解,賠償36萬元,新北地院今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判曾男徒刑1年6月,緩刑2年,可上訴。
法官認為,從外貌、言談舉止不難判斷出少女年紀,但審酌曾男長期在外打零工,性需求難以滿足,以月入3萬元收入照料罹病家人與2名子女,且在未違反少女意願下,與對方發生關係,加上曾男無妨害性自主前科紀錄,事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與少女母達成和解,因此宣告緩刑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