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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推一把出人命!卡拉OK服務生判刑7年半

2015/08/24 15:0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區某家卡拉OK服務生曹克武,因不滿張姓客人酒醉「盧小小」,曹在門口送客時與他推擠、拉扯,將張男一把推出門外,站在門檻上的張男往後筆直飛出、後腦著地,顱骨骨折送醫不治;台北地院認定曹男出手時意識清醒,有傷害犯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半。可上訴。

傷害致死罪最輕刑度為7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判決指出,死者張男在這家卡拉OK認識服務生曹男,曹男當天沒上班,張男電邀曹男前來陪喝酒,曹男喝了4大杯威士忌,張男則是喝個酩酊大醉,準備離店時已是搖搖晃晃,須手扶著牆壁才走得動。

同席友人證稱,曹男喝得很醉,站不太住,在店裡「盧小小」不肯走,「他誰都罵,用三字經罵我、罵服務生,還動手打人,但也不是很用力打,就是酒醉後沒有力氣的打」。友人和曹男欲扶張男上計程車,但張男不肯,在門口不願就範,與曹男拉扯互推3分多鐘。

合議庭勘驗一樓騎樓監視器畫面,顯示2人拉扯後,曹男揍張男臉部一拳,張男倒地,曹男返回店內,張男慢慢爬起來往店門口走,站在門口的兩階階梯上,此時在店門內的曹男突然往內拉開店門,將張男往外一推,張男直直往後飛,後腦勺「扣」一聲撞到騎樓水泥地面,再也無聲無息,雖無流血,但曹男與張的友人叫他不醒,報警送醫,終因腦腔、腦幹出血致死。

合議庭根據在場多位目擊者證詞,認為曹男雖喝了4大杯酒,但案發前後口條清楚、行走如常,尚未達到無意識或辨識能力顯著下降的程度,明知站在階梯上的醉者若陡然往後倒,極可能傷害脆弱頭部而致命,仍只因一時口角不快,而下手推倒張男,以致張男喪命,至今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考量曹男沒有前科,判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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