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欠人30萬賭債 女子遭債主硬上
2015/08/23 19:02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女子琳琳(化名),因男友積欠蔡姓男子30萬元賭債,由蔡男開車,載著琳琳及琳琳男友,四處籌錢還債,但蔡男眼見經過好幾天琳琳男友還沒籌到錢先行返家想辦法時,開車載著琳琳前往頭份鎮一間汽車旅館投宿,硬上琳琳,還在琳琳體內射精。蔡男雖堅持兩人是你情我願,但法官認為蔡男犯罪事實確鑿,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琳琳於法庭證稱,當天蔡男載她進汽車旅館前並未事先告知要去汽車旅館投宿,就直接把車開進去,琳琳當時被嚇到沒有想那麼多,只有問蔡男為什麼要來這裡。之後琳琳告訴蔡男,要蔡男自己進房睡,她可以睡在車上,但蔡男威脅琳琳說若不跟他進房,就要叫琳琳男友出來,帶去蔡男公司,恫嚇說「那邊的人會對琳琳男友怎麼樣,就不知道了」。琳琳因為害怕才會下車跟蔡男進房。
蔡男雖辯稱,琳琳在床上主動用手摸他的生殖器後發生關係,且琳琳其男友所簽本票背面背書,可能是怕男友沒錢還債,琳琳擔心自己背上這筆債務,事後要以此威脅蔡男能不用還錢。
琳琳說,蔡男硬來時,她用手一直想推開蔡男,但蔡男力氣真的比較大,且蔡男還壓住她的手,雖然她一直說不要,但蔡男仍直接將生殖器插入她的下體,過程持續達30分鐘,直到蔡男射精才完事。
而琳琳事後告知男友遭性侵,男友甚至還懷疑她,琳琳傷心之餘也跟男友分手。
法官認為,此案事證明確,雖然蔡男辯詞不足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蔡男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