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3000元 男竟將過期藥重新包裝販賣
2015/08/15 15:1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購買成藥要注意!53歲陳姓男子向崇興行貿易公司購買其代理進口的藥品,陳男明知藥品將於101年到期,卻擅自重製包裝並於有效期線標上「2016.5.31」,販賣給不知情的泰和藥局,獲利3000元,民眾購買藥品服用後身體不適,向崇興行貿易公司反映,才讓陳男犯行曝光。台北地檢署今依藥事法、偽造文書等罪將陳男起訴。
據悉,陳男於100年時,以每盒100元的價格,向崇興行貿易公司購買其代理進口的「Cefatropin西法滋胃碇」,接著在其彰化縣永靖鄉住處,未經崇興行貿易公司同意,擅自重製藥品外包裝,並於Lot No、ExpDate欄位處蓋印「800044」、「2016.5.31」字樣,藉此更換藥品批號及有效日期。
檢方調查,陳男分別於100年4月11日、103年9月間,以每盒250元的價格,將20盒過期偽藥賣給不知情的泰和藥局,獲利3000元,這還沒扣除陳男印製費用,民眾至泰和藥局購藥後產生身體不適狀況,循著外盒上的包裝向崇興行貿易公司反映,洪姓負責人直覺有異,追問之下發現該藥品早因藥證到期未再進貨,向警方報案後才讓陳男犯行曝光。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陳男基於販賣偽藥、偽造文書等犯意,購買即將到期的藥品,再將之重新包裝販賣,昨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