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真詐財 證券副總被起訴
2015/08/05 11: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元大寶來證券彰化民生分公司前副總經理吳美雲,向呂姓被害人佯稱可以每股12元的低價買進元大金庫藏股1800張,總價2160萬元,約4個多月賣出,會以年報酬率25%給付。但吳女幫忙沒買股票,卻把錢作私用,事後呂向該公司抗議,吳女當月即被炒魷魚,她也還不出來,檢方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初吳美雲向呂姓被害人佯稱,元大金公司需要護盤,可以低價每股12元買進庫藏股1800張(當時公開市場每股約15元),總價2160萬,計畫在104年4月4日股票出售,到時候不但還本,且她會以年報酬率25%計算報酬。
呂某認為有利可圖同意投資,且吳女也開立104年4月9日到期本票為擔保,呂依指示將2160萬匯進吳女帳戶。
吳女為了取信呂,涉嫌偽造一張匯款單,顯示已由土地銀行將2160萬元匯給元大寶來證券,表示呂的錢已匯給元大寶證券,事實呂匯款給吳女後,她兩天內提領或轉匯一空,都不是給元大寶來,而是挪做他用。
被害人在當月就發現有異,向元大寶來證券求證及抗議,吳女立即遭到解職,她到案辯稱是借款,檢方查出她事後傳簡訊呂,表示交代之事已處理,可證雙方是投資關係,不是消費借貸關係,且匯款給證券公司之匯款單完全是造假,元大金當時也無購買庫藏股之計畫,都是騙錢詐術,吳女詐欺罪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