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台小姐媒介性交賴不掉 法院判3個月
2015/07/23 15:4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一間旅社的唐姓櫃檯被控媒介色情交易,被警方喬裝成男客抓包,唐否認犯行,但警方出示錄音對話,唐說:「印尼3000、越南2500」新北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她3個月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唐女從去年3月起擔任櫃檯兼媒介賣淫,如有男客欲買春,她會先指引進入房間,安排小姐,次性交易代價為2500元至3000元不等,應召小姐透過旅社清潔人員給400元,300元是房間費用,100元則是唐的報酬。
去年11月10日晚間10時許,警員喬裝成男客,唐依舊安排小姐被抓包,一審簡易判決處以3個月徒刑,唐上訴堅稱並非從事媒介性交易行業。
不過,警方也出示錄音,警方先問「有小姐嗎?」唐回說「你要什麼樣小姐?」,員警再問「中國女多少?」,唐回:「我這裡沒有,只有印尼、越南、台灣」、「印尼3000元」、「越南2500元」、「差500 元而已,我看印尼或越南哪一個有空!」合議庭依錄音等證據,認定唐媒介性交,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