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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被打還被甩 男傳性愛照給女友媽

周男和蔡姓女友爭吵分手後,把他偷拍2人嘿咻的影像傳給蔡母報復。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周男和蔡姓女友爭吵分手後,把他偷拍2人嘿咻的影像傳給蔡母報復。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7/16 13:2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周男與蔡女原為一對情侶,竟為了怎麼使用熱水瓶起口角、互毆,餘怒未消的周男1小時後把他偷拍2人嘿咻的影像傳給蔡母報復。基隆地檢署認定周男僅傳性愛照給蔡母,而非不特定的多數人,並未觸犯妨害風化,但仍構成妨礙秘密、傷害等罪,今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38歲的周男與小他1歲的蔡女,相戀後同居;2人去年9間,為了如何使用熱水瓶起口角、互毆,雙雙掛彩後分手。

不料,周男不甘被打還被甩,將偷拍2人嘿咻的2張性交照片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給蔡母。

蔡母收到影像後,看到照片中躺在床上的愛女與周男的性交照後,氣到告訴女兒,蔡女才知遭到周男偷拍,報警揭發周男惡行。

周男供稱,他是在去年7月間利用側錄2人在床上嘿咻影像後,擷取其中2張照片後,傳給蔡母作為報復。

基隆地檢署認定,周男僅將2人的性愛照片傳給蔡母,並未傳給其他人,並不構成散布猥褻品罪,但仍涉犯妨害秘密罪。

基隆地檢署認定周男身上並無明顯傷勢,除觸犯妨害秘密罪,還涉犯毀損、傷害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今天周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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