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集體霸凌踹傷生殖器 判賠10萬
校園霸凌頻傳,基隆市3名國中學生,去年11月只因誤認同學散播謠言,竟夥同校外人士毆打被害人,致被害人多處挫傷,連生理器官也受到傷害。圖為示意圖,與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校園霸凌又一樁!基隆市3名國中學生,去年11月誤認1名同學在校內散播謠言,質問被害人後,還對被害人呼巴掌、拉頭髮,多日後又在校外夥同校外人士毆打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多處挫傷,連生理器官也受到傷害,基隆地院少年法庭已裁定9名被告交付保護束、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等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蘋果新聞》報導,3名國中學生在去年11月間於校內質問被害人,被害人否認自己就是造謠的人,竟被呼巴掌,拉扯頭髮;10多天後,打人的學生於放學時夥同校外人士,在校外圍堵被害人,逼迫被害人下跪認錯,被害人不從,這幾名同學再度毆打被害人,導致被害人臉部、大腿多處挫傷,連生殖器官也被踢傷。
被害人被打後開始精神恐慌,提告精神慰撫、連帶損害賠償5萬元及40萬元不等,但被告等人拒絕給付,只願賠償醫療費用,法官認為被害人的傷勢並無大礙,考量9名被告沒有經濟基礎,且被告等人集體施暴是因懷疑被害人造謠,進而判決9名被告訓誡、假日生活輔導及交付保護束等處分,並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2萬元、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