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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55元棒棒糖 中年無業男遭送辦

無業的劉姓男子(右)涉到超商偷棒棒糖吃,被店員(左)發現攔下報警法辦。(記者王俊忠翻攝)

無業的劉姓男子(右)涉到超商偷棒棒糖吃,被店員(左)發現攔下報警法辦。(記者王俊忠翻攝)

2015/07/07 20:4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中年無業男涉偷吃55元棒棒糖,警方依竊盜罪嫌送辦。

這名無業的劉姓男子於今天凌晨到台南一家超商偷55元的棒棒糖當場拆封吃起來,被店員發現報警逮人送辦。劉男稱因肚子餓才會偷來吃。無業男與店員拉扯時撞傷店員嘴唇,店員對傷害部分不提告、但堅告無業男竊盜。

這名在警察眼裡像「街友」的劉男(四十二歲、有多項竊盜、詐欺前科),今天凌晨二點半許到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一家統一超商,趁著吳姓男店員不注意之際、偷偷打開商品櫃上加倍佳歡樂分享組裡的商品。

劉男從裡面拿出一支售價55元的加倍泡泡夾心糖,當場拆封、大快朵頤,店員發現後制止劉男尚未付錢、就打開食品來吃的小偷行徑;店員並稱要報警抓賊。

劉男聽到店員要報警抓他,急得想逃離超商,由於超商店員堅持攔人,劉男與店員兩人爆發拉扯衝突,兩人拉扯之間,劉男的手肘打裂店員嘴唇。

警方獲報到場制伏劉男,劉男坦承是因為肚子餓才會進超商偷拿棒棒糖吃,全是他一人所為,沒有其他共犯;他不是故意攻擊店員,是因為店員揚言報警,他一時心急、想逃離現場,與店員拉扯時不慎傷到店員。

店員受傷部分說詞與劉男所稱相符,店員決定不告劉男傷害罪;但要求警方一定要法辦劉男涉竊盜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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