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涉集體收賄 高雄地院重判14名官警
2015/06/24 13:3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國道公路警察五隊前年爆發集體貪瀆案,員警與運輸業者勾結,放行超載或超速聯結車後,再收受茶葉、菸酒或接受招待喝花酒,雄檢起訴16官警後,高雄地院審理依貪污等罪將14名官警判刑1至12年不等刑期,其中分隊長王國孝最重,被重判12年,褫奪公權10年。
判決指出,101年6月21日至102年4月8日間,王國孝等人涉嫌以手機LINE聊天軟體,洩漏臨檢勤務給運輸業者,讓業者陳明海等人躲避查緝;當員警攔查陳明海等人所屬運輸車輛,發現有違規超載、無照駕駛等情形,則由司機通報公司,陳等人立即聯繫作為白手套的王國孝等人,通知攔查員警扣留行照並放行。
經過檢調長期間搜索調查後,雄檢去年1月起訴15名官警,包括田寮分隊小隊長葉特級、岡山分隊員警陳建義、莊慶霖、趙義正、邱清祥、王春城、陳建成、蔡佾澂、王華、蔡文慶、陸天賜、王吉順、陳林,國道四隊新市分隊員警張芳榮及高市林園分局警備隊員警劉育成等人。
其中岡山分隊員王華因罪證不足沒被定罪,14名官警經高雄地院1年多的審理後,認定14名官警接受招待飲宴或餽贈禮品等,甚至圖利業者免繳罰鍰至少數十萬元,審結後依照貪污等罪判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