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被扣精液床單 人夫辯:看A片自慰
2015/06/22 12:1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已婚的陳男外遇偷吃,與小三至旅館開房間,陳妻會同警方前往抓姦,並查扣沾有血跡及陳男精液的床單一條,陳男辯稱當天小三月事來不舒服,他在一旁看A片自慰打手槍,但陳男精液驗出女子DNA,新北地院認定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依通姦罪判陳男三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小三因不知陳男已婚身分,獲不起訴處分。
判決指出,102年9月11日中午,陳男與小三進入旅館長達2小時,縱使小三處於經期期間,但一般女性都會使用衛生棉,並穿著衣褲,因此不太可能在床單上留下明顯血跡,且床單上還有陳男精液,代表陳男曾光著下半身,並在床單上射精,且精液上還留有女性DNA,認定2人有發生性行為。
陳男坦言剛和小三交往,2人第一次前往旅館休息,否認通姦,供稱小三月經來,不可能發生性行為,指稱因老婆懷疑他外遇,101年5、6月間他曾把打手槍到杯子裡,向妻證明未外遇,懷疑是妻子保存當時的精液,再弄到床單上當證據。
法官認為,小三住居與旅館相距不遠,如月經來身體不適,回家休息即可,不需至旅館,且女方如因不舒服躺在床上,陳男竟不顧對方感受,在一旁看A片打手槍,實與常情不符,101年5、6月所留下的精液,也不可能保存迄今,因此不採信陳男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