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抗罰2000萬 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
2015/06/17 10: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商蘋果公司要求台灣3大電信業者(中華、台哥大、遠傳)如果有iPhone手機的綁約資費方案,都需要蘋果的核准,才能開始使用,但此舉卻違反《公平交易法》,被重罰2000萬元,蘋果亞洲公司後來打行政訴訟抗罰,今天判決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蘋果敗訴!
《蘋果日報》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後認為電信業者是以買斷手機的方式購入iPhone,應當擁有手機產權,任何資費或手機價格不應還要經蘋果的核准,因此認定蘋果亞洲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罰蘋果在台子公司、蘋果亞洲公司2000萬元,雖蘋果打行政訴訟抗罰,但還是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