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玩槍械 擊發傷友人2起訴
林男97年收受綽號「石頭」男子1把改造手槍及制式子彈4顆,搭乘友人張某駕駛的自小客車,林某在後座拿出槍彈把玩,竟不慎射穿駕駛座的張某腹部(記者劉濱銓翻攝)圖與本文無關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林男97年收受綽號「石頭」男子1把改造手槍及制式子彈4顆,今年4月4日晚間林某攜帶該槍械外出,搭乘友人張某駕駛的自小客車,林某在後座拿出槍彈把玩,竟不慎射穿駕駛座的張某腹部,換成友人李某駕車送張就醫,半途李某丟棄上述槍彈,林、李被依槍械條例及湮滅證據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李某有強盜前科已執行完畢,林男在97年間收受友人「石頭」的1把改造手槍及制式子彈4顆,未經許可而持有。
今年4月4日晚間不知何故,林男攜帶槍、彈,招集李、沈、張等人,乘坐張某駕駛的自小客,準備到某處用餐,行經東區一心街附近,林某把槍彈拿出來把玩,不慎擊發子彈射穿駕駛座,還射傷張姓駕駛,造成動脈破裂、小腸穿孔等傷害,血液不斷噴出來。
立即換由李某駕駛將張送到太平區賢德醫院,又把林等人載離開醫院,半途經過旱溪,李嫌立即將在後座的槍彈丟棄路邊,企圖湮滅刑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