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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臉書罵女議員挨告 8歲童按讚沒事

    苗栗縣民進黨籍縣議員謝芳紋(右)認為臉書內容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誹謗,提出告訴。(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縣民進黨籍縣議員謝芳紋(右)認為臉書內容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誹謗,提出告訴。(記者彭健禮攝)

    2015/06/09 13:34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民進黨苗栗縣議員謝芳紋去年參選期間,不滿康姓家族多人在臉書PO文,以「是有病是嗎?還是吃飽太閒、爛人、死破麻」等語辱罵謝,連8歲學童也加入按讚,謝芳紋憤而對8歲學童等5人提告,苗栗檢方今天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及誹謗罪嫌將其中3人起訴。

    謝芳紋提告對象包括男童、男童的姑姑康女(33歲)、表姑康女(30歲)和表姊王女(20歲)和謝姓網友(31歲),檢方起訴表姑、表姊和謝男3人。

    男童被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後,法官5月11日裁定不付審理,謝芳紋也未抗告。至於男童的姑姑康女僅按讚,檢方認為,按讚多數時候只是一種反射動作或禮貌性回應,未必表示贊同或支持,將康女不起訴處分。

    謝芳紋提告對象包括男童、男童的姑姑康女(33歲)、表姑康女(30歲)和表姊王女(20歲)和網友謝沅廷(31歲),檢方起訴表姑、表姊和謝男3人。

    檢方說,康、王、謝三人均不否認在臉書上有貼文,辯稱未指名道姓,並沒有針對謝芳紋。但檢方調查,3人貼文內雖未指出謝芳紋的姓名,但貼文的關鍵字「我爸選鎮民代表是關妳(選縣議員)什麼屁事」、「某個民X黨的女議員」等語,以竹南地區而言,應不難辨認3人等文字所提係何人。因而並非針對謝芳紋的說詞,檢方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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