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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連續猥褻男童 男大生判刑

2015/06/05 13:39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有戀童癖的詹姓大二男生,去年暑假到游泳池趁男童上廁所或換泳褲時,趁機強摸小雞雞或用手機偷拍男童下體,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21歲的詹男有戀童傾向,去年6月15日下午在竹市某游泳池,趁男童上廁所時從背後強行以手撫摸生殖器,去年7月16日在同一地點再以同樣方式強抓男童小雞雞。

3天後詹男在另一游泳池趁某男童換衣服之際,拿手機偷拍男童下體,被其他男童發現,告知家長「帶著粗框的眼鏡男,又進入更衣室了」,警方獲報趕到,在詹男手機發現許多「童體」照片,現場還有男童指控,詹男常拿手機偷拍其他小朋友,詹男當場坦承犯行。

警方事後到詹男租屋處搜索,發現電腦硬碟內,還有上百名被害男童被偷拍的照片,甚至還有人被摸下體的影片,警方事後循線找出3男童出面,指控詹男惡行。

詹男供稱,他都是趁男童獨自在更衣室或上廁所,偷拍自已伸手摸小朋友下體的畫面,再回家觀賞偷拍影片,心裡就有快感。

法官審酌,詹男為滿足個人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利用男童上廁所之際侵害男童,造成男童身心負面影響,且他為滿足私窺慾望,偷拍男童換裝,造成男童心理陰影,惡性不輕。

考量詹男犯後坦承,且仍在學中,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及對兒童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份罪,判處2年、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並應受心理輔導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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