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炎逃亡回籠 76歲才能申請假釋
2015/05/31 12:3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本月27日清晨,破壞電子腳鐐逃亡的台中市性侵假釋犯林德炎,昨天深夜10時許在豐原區被捕,今天中午移送台中地檢署,他除了毒品勒戒之外,還得再度入獄服無期徒刑,至少還要25年才能假釋出獄,屆時已經是76歲的老翁了。
台中地檢署指出,林德炎是在1992年因竊盜、強盜與連續性侵害女子等罪名入獄,當時依懲治盜匪條例判處無期徒刑,入獄14年餘後,於2007年假釋出獄,卻又於2013年涉竊盜案件進行電子監控,不過,竊盜判無罪而解除電子監控,今年2月評估有再犯之虞,且又涉嫌毒品案,再度戴上電子腳鐐。
據指出,林德炎在去年12月底觸犯毒品案,預計本月27日上午10時開庭裁定勒戒,林德炎可能擔心開庭時會被撤銷假釋當庭收押,才在開庭前剪斷電子腳鐐逃亡,不過,對於上述推斷,林德炎今天解送台中地檢署時,沒有說明與證實,卻反嗆媒體記者:「你們好奇怪!」。
檢方則說,林德炎將先執行毒品勒戒,之後再服殘刑,不過,他被判處的是無期徒刑,依據刑法77條規定,「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2分之1、累犯逾3分之2,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因此,他至少要25年後才有可能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