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賤人就是矯情」 損失慘重...
2015/05/29 11:4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馮男與廖姓女命理師等人一起赴日本旅遊,因疑房間有鬼怪要求換房而產生糾紛及嫌隙,回國後馮男在臉書上批廖女是「給臉不要臉,賤人就是矯情」,廖姓女命理師請兩名律師代訟,刑事部分馮男被判拘役30日,民事部分求償180萬,法官判5萬元為適當。
判決書指出,原告與被告原是朋友關係,馮男兄妹一起參加廖女姊妹及友人的日本六日遊,因廖女與妹妹到日本後某日,感覺飯店房間有鬼怪,要求換房,而與飯店經理爭吵多時,因此而每日要處理換房問題,還有洪姓團員在飯店房間要不要踩七星步驅邪等問題,都引起彼此口角糾紛。
回國後,103年8月馮男擷取廖女臉書的照片及留言等資料,轉張貼到馮男自己的臉書動態留言區,且針對原告還發言「給臉不要臉,賤人就是矯情」等語。
廖姓女命理師不堪人格被侮辱,請了兩名律師告到底,民事並請求180萬賠償。
此案刑事部分已判拘役30日確定,易科罰金3萬。民事法官引經據典,「賤人」意謂「卑賤之人」,儒林外史第24回:「這是朝廷頒予老爺們的俸銀,小的乃是賤人,怎敢用朝廷的銀子」。醒世恆言卷八喬太守亂點鴛鴦譜:「賤人!快說實話,便饒你打罵,若一句含糊,打下你這半截來」,對人及女子是負面評價。
「矯情」意謂「違反常情,表示高異的風格」。老殘遊記第8回:「他臨走到底將袍子留下,未免太矯情了」,意謂「掩飾真情」。另在電視劇「後宮甄嬛傳」的台詞,是華妃形容甄嬛「虛偽做作」,用「欲拒還迎」的弧媚招數勾引皇上。顯已造成原告名譽受損。
審酌雙方財力,賠償其精神損害以5萬元為適當,超過此部分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