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賺880萬 葉世文女密友否認勒索建商
2015/05/19 17:03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嫌利用權勢,恐嚇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以極低價格賣出新莊一品莊豪宅給女密友陳麗玲,葉、陳被控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但一審以罪證不足為由,判葉、陳無罪;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傳訊陳麗玲,陳女表示,她認識葉世文,但不清楚葉世文參與淡海開發案,買房時,鄭欽天主動開價1800萬元,她沒有恐嚇對方,「一審的判決是對的」。
檢方上訴指出,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期間,挾持淡海新鎮開發案主導權,向鄭欽天勒索房價優惠。鄭欽天為求建築事業順利發展,被迫給予異於常情的優惠,不僅砍去房價2461萬元的零頭61萬元,還贈送價值200萬元屋內裝潢,「比員工價還划算」;未料,葉世文仍舊不滿意,要求再砍550萬元,不法獲利達880萬元。
檢方認為,葉世文一再要求減價,期間還問陳麗玲「要不要更多優惠」,兩人顯有犯意聯絡,認定陳麗玲是共犯,一審對她求刑12年6月。
陳麗玲今出庭表示,她雖認識葉世文,但對於葉參與淡海案「沒有概念」。當初葉世文告訴她,葉的友人祝文宇知道一些建案,可以帶她去看屋,後來她看上新莊一品宅,委託葉世文向鄭欽天詢價,對方開出1800萬元,她認為價格合理,101年3月支付200萬元頭期款,後又付50萬元,從一品莊D棟換到C棟。
檢方另查出,葉世文一再追討優惠,鄭欽天又砍550萬元,並將款項匯到陳麗玲的購屋專戶。對此陳麗玲坦承收錢,不過她解釋,建商開價1800萬元,因公司作業緣故,金額必須寫2400萬元,她只好配合對方,「550萬元有進帳戶,但我沒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