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出葉世文、趙藤雄介入合宜宅弊案 蔡仁惠求緩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營建署長、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涉合宜住宅弊案,高等法院今上午首度傳訊污點證人、前北科大教授蔡仁惠訊稱,葉世文、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等人早在八德、林口A7合宜住宅案招標公告之前,就開始計劃介入,而他是主動揭發A7林口案,且自始就配合檢方偵查且認罪,一審判他6月徒刑仍太重,請求能獲判緩刑。
高院合議庭已訂出本月29日傳訊重要被告趙藤雄、6月4日傳訊另一被告葉世文開庭。
檢方和蔡仁惠都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但蔡被指涉A7林口案部分,一審判蔡免刑,檢方和蔡今在法庭上都證實並未上訴,因此此部分已獲免刑確定。
蔡仁惠說指稱,對涉行賄犯行,深感後悔,他自始配合檢方偵查,而且有百分之百的悔悟,但一審仍判他6月徒刑未給予緩刑,他上訴目的是希望獲緩刑。
但檢方質疑,蔡仁惠供述合宜案居間穿梭角色時,有前後不一情形,是否代表已認罪,有待釐清。對此,蔡表示,或許記憶力有限而有出入,但供述犯罪事實是一致的。
此合宜住弊情,台北地院今年3月間,依2個貪污罪及1個財產來源不明罪,重判葉世文19年徒刑、併科罰金3300多萬元,褫奪公權5年,行賄的趙藤雄,依兩個行賄罪判4年半,併科罰金90萬元、褫奪公權2年,遠雄前副總魏春雄判4年刑,併科罰金50萬元、褫奪公權2年,蔡仁惠依行賄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0萬元、褫奪公權2年。
特別的是,北院合議庭判決痛斥曾任教授的蔡仁惠「不思潔身自好,穿梭建商鉅子與政府高官間,進而共同收賄,法治觀念淡薄」,但落網後主動供出全情,也認定A7案是蔡主動招認,符合自首,適用證人保護法,因此予以免刑;八德案部份,蔡則是與趙、魏同為行賄者,被查獲後才自白,不算自首,但仍減刑輕判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