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太陽花女王援交 檢方再傳壹週刊記者
爆料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援交,檢方今再傳壹週刊記者(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供稱是去賣酒,遭設局偷拍,怒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2點半再度傳喚喬裝媽媽桑、嫖客的「壹週刊」李、曠姓記者,及撰稿的丁姓記者等所有參與報導的人,案子將於近日偵結。
3月12日劉喬安與壹週刊首度在偵查庭對質,當晚壹週刊即在網路上展開反擊,公布記者化身的媽媽桑小嫻與劉喬安的LINE對話內容,後因援交破局,劉還要求小嫻「補我一個客人」,壹週刊認為劉確實有援交,並稱不排除反控劉誣告;3月25日劉喬安回擊主張「共犯不可分原則」,除裴偉外,還加告化身媽媽桑、嫖客採訪的「壹週刊」李、曠姓記者,及撰稿的丁姓記者等所有參與報導的人,雙方展開攻防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