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姐前男友不配合查帳 法院裁罰5萬元
2015/04/22 16:2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食節目主持人菲姐,與前男友丁洋機合開「冠彣」公司代理義大利「樂鍋」鍋具多年,近年卻鬧翻,她前年以股東身分向法院聲請查帳,法院裁准定讞,法院去年指定選派會計師,會計師今年1月欲前往查帳,丁洋機卻以出國、心臟病住院為由拒絕配合交出帳冊,法官認定丁洋機無故妨礙查帳,上月底裁定罰鍰5萬元,丁若持續不配合,可連續裁罰。
公司法規定,占公司股份3%以上且超過1年的股東,可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妨礙、拒絕或規避檢查帳目者,可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菲姐向法院聲請指派檢查人,北院裁定選派會計師李慈慧為檢查人,丁抗告被駁回,去年10月選派案定讞。
會計師通知冠彣公司要在今年1月19日前往查帳,公司秘書事後回電說,19日丁在國外,無法到場;會計師於是要求提前至1月15日,也被對方以出國行程忙碌為由而拒絕。
會計師只好改期到1月27日再查帳,不料到了當天,丁仍不在公司,秘書說丁因情緒過於激動,心臟病發住院,由秘書代勞,但秘書也交不出帳冊,查帳一波三折,遲遲無法完成。
會計師向法院陳報上情,北院法官認定丁男是無故規避查帳,拖了3個月仍不配合檢查,法院上月30日對丁洋機裁處罰鍰5萬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