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逼出面還錢 男竟請前女友弟佯裝遭軟禁
2015/04/21 18:2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7歲的朱男與邱女原是男女朋友,2人因金錢糾紛分手,去年11月朱男以LINE傳送「沒錢趕快被車撞死」等語,要脅邱女還錢,並請邱女胞弟佯裝被他軟禁,要求邱女出面解決債務才願釋放其弟,員警接獲通報前往現場處理時,朱男拒絕讓警方上樓查看,雙方發生肢體拉扯造成員警受傷,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朱男。
朱男供稱,他為邱女背債300萬元,但分手後邱女卻避不見面,他先用LINE傳訊息要求對方還錢,為逼對方出面,後來請邱女胞弟幫忙,要其弟傳訊息告訴邱女,「我被朱毆打並被限制行動自由,需姊出面才能解決問題」、「看你是要還錢還是要賠幾條命」等語,另傳送其遭毆打倒地照片給邱女。
庭訊時,朱男坦承傳送訊息給邱女,目的是要邱女出面還錢,另稱因邱女不接電話,他只好請邱女弟轉傳訊息給她;邱女弟雖聲稱因怕被打,所以才配合演出,但警詢時卻指,朱男要他假裝受傷並遭限制人身自由,逼迫姊出面,朱男先傳訊息給他,他再複製轉貼給姊姊。
檢方調閱LINE通訊內容,發現朱男傳「星期日演一齣漂亮一點」、「你姊就會出來了」、「就是要你上演苦肉計」等訊息給邱女胞弟,認定2人曾協議以演戲方式,偽裝被毆打,今依恐嚇、妨害公務罪起訴朱男,涉傷害、妨害行動自由罪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