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意外》吊掛過程「偷工」 7人交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中捷鋼廂樑吊掛作業意外,四節兩百餘噸鋼廂樑掉落造成四死四傷案,檢方偵訊初步認定中鋼構公司在組裝、吊掛過程「偷工」,施工過程吊樁「偏心」、加上吊車缺乏承壓版、交管失當所致,中鋼構公司、遠揚公司及吊車司機6人以業務過失致死罪10至80萬元交保,另中鋼構勞安管理員陳柏宏以10萬元交保。
此案涉及業務過失致死有中鋼構工務所所長杜芳明以80萬交保、工程師劉平60萬交保、工地主任林耀斌50萬交保;必捷吊車公司司機賴弘偉10萬交保;遠揚工程師高逢仁及工地主任陳松嚴各以30萬元交保。另中鋼構勞安管理員陳柏宏則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以1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中鋼構這種「偷工」行為已非第一次,已有多次僥倖成功!違反施工作業SOP,吊掛「曲型鋼廂樑」時未設置臨時支撐樁,或吊掛後橋墩一端先固定等。
檢方重建施工現場,中鋼構工務所長杜芳明等指揮現場工人,在地面先組3節150噸由賴的吊車吊起,另一節50噸由鄭的吊車吊起,4節在空中組裝完成,兩端放置橋墩上。
此時鄭某吊車撤除,由賴某一台支撐,導致已經「偏心」,此時賴某供稱對講機傳出可以放纜繩,他先放掉一條,就發生鋼廂樑搖晃,另一條支撐不住扯斷,鋼廂樑就掉下去。
檢方認為,杜芳明等人沒有雇用更大型吊車,而且忽略這是「曲型鋼廂樑」,重心會偏移,繼續便宜行事,導致一條鋼繩支撐不住,整段鋼廂樑滑落橋墩。
檢方發現吊車司機賴弘偉的吊車,基座下沒有放置枕木、鐵片,未有效分散力道,導致一腳基座支撐力不足,是否與鋼廂樑滑落有因果關係,還要深入了解。
賴某供稱他是依對講機指示,兩條纜繩先放掉一條,此時吊車晃動基座陷入,鋼廂樑就掉下去。
檢方說,賴某吊車有兩條纜繩吊住鋼廂樑,是否真如賴某所言是工頭指示他放掉纜繩!吊車基座不穩與鋼廂樑掉落有無因果,是調查重點。
檢方調查發現,現場進行吊掛工程,竟然只對吊車轉動周幅進行管制,兩側車道沒有交管,顯然缺乏危機意識,遠揚現場工程師高逢仁,工地主任陳松嚴應有疏失。
高、陳兩人辯稱,現場交通管制工作,應屬中鋼構(遠揚的下包商)負責。檢方表示,遠揚是發包單位至少有監督之責,中鋼構公司是否有人需負責交管,會再深入了解。
杜芳明在案發時並未在場,事後才趕到現場,他供稱這種施工法事先有與劉平、謝光輝(已死亡)等事先研究的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