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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不敢認 害頂替的女性友人背罪

2015/04/07 11: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傅姓男子酒駕肇事不敢認,同車賴姓女姓友人怕他工作不保,跳出來自承酒駕,不料,2人被帶回派出所後,傅見警方調監視器追查,自知難逃法網,才向警察坦稱「車是我開的!」賴女頂替的戲碼才穿幫,害賴女無端背了偽造文書罪。

警方調查,年約40歲傅姓男子前晚在基隆一家熱炒店與友人餐敘,幾杯黃湯下肚,執意開車載30歲賴姓女姓友人返回台北住處,晚間10時30分途經基隆市信一路、義二路口,與同向機車發生碰撞。

處理警員到場,聞到傅、賴2人身上都有酒味,詢問車子是誰開的?賴女答稱:「車是我開的!」經施以酒測後,酒測值為0.29。

由於2 車發生碰撞,賴女在交警畫完事故圖,簽下酒駕罰單後,因涉公共危險罪,被帶回派出所偵訊,傅則一路相伴。

傅到派出所後,發現警方忙著調閱事故路口監視器,認為紙包住火,才向警員坦承「車是我開的!」;經調出的監視器比對無誤後,警方馬上替傅補測酒測,酒測值為0.35。

傅無奈指出,明明是騎士跑來撞他,早知道不喝酒就好了,他要廟裡拜拜去去霉運。

賴女才改口,她是擔心傅被查獲酒駕後,工作不保,生活無著,向好心頂替車子她開的,想不到這麼嚴重。

由於賴女已在罰單上簽字;警訊後,昨天分別將傅、賴2 人,依公共危險罪與偽造文書罪法辦。 2人在複訊後,傅獲請回,賴女則5千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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