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遭偷拍案 檢方傳壹週刊副總編廖志成
2015/03/26 11:0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供稱是去賣酒,遭設局偷拍,怒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以證人身分傳喚壹週刊副總編輯廖志成,庭訊約30分鐘結束,訊後廖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方便透露庭訊內容。」隨即離去。
台北地檢署昨傳喚劉喬安出庭,劉不滿壹週刊在網路上公布雙方LINE內容,劉回擊主張「共犯不可分原則」,除裴偉外,加告喬裝媽媽桑、嫖客的壹週刊李、曠姓記者,及撰稿的丁姓記者等人。
3月12日劉喬安與壹週刊首度在偵查庭對質,壹週刊當晚即在網路上展開反擊,公布記者化身的媽媽桑小嫻與劉LINE對話內容,後因援交破局,劉還要求小嫻「補我一個客人」,壹週刊認為劉確實有援交,並稱不排除反控劉誣告。